【TVBS新聞 】
高雄縣路竹高中國中部有一個相當不合理的內規,出納組長要求交不出學費的家長,要罰寫「下次準時繳費,否則再罰寫」一整張,許多貧苦的家長含著眼淚在總務處裡被羞辱。
罰寫家長:「他叫我去旁邊,把這張寫一寫,寫完了再交註冊費,前面一個家長已經寫好,滿滿的20行寫好了。」根本就是階級制度,李太太繳不出女兒學費,被出納組長叫回學校罰寫最刻薄窮人家的一段話,說「我是某學生家長,沒有及時交學費,下次再犯願再罰寫」,潦草三行字是李太太被羞辱,和著眼淚想趕快寫完,才寫完第三行,他問組長,請問可以減免嗎?罰寫家長:「我說這條這條和小學不一樣,他說不然你去讀那間好了。我在那邊寫不下去,一路哭回家。」
她終究寫不完規定的20次,折起罰寫單,一抬頭,看到另一個也掛著眼淚在罰寫的學生媽媽。罰寫家長的鄰居:「我說你這樣好像在污辱我們沒錢的人,你知道嗎?」路竹國中校長:「家長來我們對此很抱歉,我們也跟他說會處理。」被罰寫家長:「他沒有道歉啊,他說會處理。」記者:「校長不是說會道歉?」被罰寫家長:「我沒有聽到道歉。」
路竹高中總務處,開學這幾天,逼了多少窮媽媽在這裡罰寫、流眼淚,繳不出學費好像殺人放火的罪犯,要這樣讓老師鞭打自尊心,雖然校方和教育局都說會檢討這種欺負人的案例,但李太太擔心的還在後頭,她說,能不能不要讓女兒知道媽媽交不出學費被罰寫字,以免小孩難過。
大眼妹看到這樣的新聞內容,真的很想罵髒話,我們的社會到底是生了什麼病?學校不是教育單位的嗎?不是應該以教學為目的的嗎?為什麼會有這種事情發生?我們的政府口口聲聲說要重視弱勢族群,但是每天打開電視翻開報紙都是我們偉大的政府官員知法犯法,為了自己的私利魚肉鄉民,這叫做照顧弱勢族群嗎?在沒有那麼富裕的年代,常常都是老師自掏腰包讓貧窮的學生可以受教育,現在大家的生活變得更富有了,但是那些無私的師長卻一個個的消失,取而代之的卻是以利益為主的教育家。當師長的不能將心比心的對待學生,那麼我們又怎麼能夠要求在這種環境下的學子,品德能有多好呢?貧窮並不是罪惡,他們也有自尊啊!為什麼要這樣子去踐踏他們呢?該反省的應該是那些政府官員以及那些幫兇吧!如果你們只是為了賺錢,那麼請你們不要辦學校,去誤人子弟了。難道你們不知道,誤人子弟是要下19層地獄的嗎?還是你們根本就不在乎?
- Sep 14 Wed 2005 16:31
【新聞】刻薄窮人!沒錢繳學費 罰寫20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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